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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网信办: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数据安全风险将被约谈整改!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30号)的要求,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,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处理活动。近日,财政部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发布了《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这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数据安全管理的全面指导和规范,将为“数据入表”政策落地打好基础。




《办法》定位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顶层设计。一是全面对接数据安全法要求。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对国家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细化,明确落实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、各类数据处理要求、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等法律规定,为行业数据安全监管提供制度保障。二是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数据安全监管体系。明确财政部、国家网信办、地方财政部门、地方网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各方面的职责范围,建立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。明确相关部门在履行数据安全监管职责中,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,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责任人采取约谈、责令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,消除隐患。三是明确数据管理要求。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际情况,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数据管理的主要内容、责任人员、管理要求、网络防护等要求,指导行业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,履行保护义务。




强化会计行业自身数据保护,为数据入表安全升级打好先锋样板。“数据入表”在即,数据资源入表过程中涉及的数据确权场景复杂、数据量巨大、处理流程繁杂,企业更需守好数据处理的安全阀,会计行业作为数据入表的重要参与者,需要处理全面财务数据以及关联的大量原始业务数据,这些数据不仅涉及到企业的商业机密,也与公众的利益息息相关。因此,为了进一步保障数据的安全入表,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数据安全意识,提升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势在必行。

炼石以图文形式解读《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(征)》,帮助会计师事务所梳理数据安全保护主要内容、责任人员、管理要求等,特别针对技术要求,给出防护建议。由于作者水平有限,欢迎业界同仁共同探讨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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